職業危害的風險評估的內容之一,就是職業病危害因素所造成的職業危害對接觸對象的損害程度。損害的程度則要通過目前被稱之為職業健康檢查來識別評價。現有的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機構須通過衛生行政部門的一定規則的認定,而且要接受定期的監督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的項目有些實驗室指標如血鉛、尿鉛等生物指標,而不同于普通的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要遵循相關的職業健康檢查規則,如GBZ 188。
項目的設置大多是基于毒理學的研究與臨床治療的實踐,比如大多是檢測靶器官、靶系統或靶分子等。GBZ 188中只規定了極少數有害因素的體檢指標,而極大極大部分的有害因素沒列入其內。怎么辦呢?
1、查詢該有害因素的毒性資料,本人很多日志中都有述及具體的路徑。然后根據其損害表現去設置檢查指標。
2、如果找不到毒性資料,則找其與機構類似的物質的體檢項目。
3、如果都找不到,則體檢常規項目,比如血尿常規、肝功能、心電圖、胸透、常規內科檢查、問診等。
我們在建設項目評價中要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即職業健康監護評價。我想大家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去評價:
1、工廠試運行以來歷次職業健康檢查情況。
2、相同體征或相同癥狀的發生率是否異乎尋常的高。
3、疑似職業病的檢出情況。
4、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的體檢覆蓋率。這里所說的接觸人員,與評價報告書第四章中識別的可能職業病危害因素有些差異,即是通過檢測,工作場所確實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接觸人員。
5、 要收集每一個評價單元每一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的職業健康檢查情況,并進行仔細的分析。
6、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是否通過認定,其所做的生物檢測指標是否通過計量認證。
7、用人單位有沒有建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職業健康監護規章制度,有沒有規定每個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的體檢項目與體檢頻次。
8、用人單位有沒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與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9、對疑似職業病病人與檢出的禁忌證人員的處理情況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10、也可以收集一般性體檢情況,作為職業健康檢查的補充,不能對一般性體檢視而不見。
11、其他,也可以分析非體檢時候工人的健康狀況,比如流產、因病請假、工人身體不適情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