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壓病是一種因周圍壓力降低(如潛水上升,出沉箱或高壓艙,或上升到高海拔區),促使溶解于血液或組織中的氣體形成氣泡所致的疾病,其常見的特征為疼痛和/或神經系統癥狀。
1973年Smith首次描述該癥為沉箱病(Caisson disease),即在潛水高壓環境中迅速變換壓力出現的內耳損傷。潛水員作業中發生率為1%,一般潛入水下每沉10m即增加一個大氣壓的水壓,相當于施加人體17~18Mg的壓力。因此潛水時必須吸入壓縮性空氣或惰氣和氧的混合氣體,以調節鼓室和鼻腔的內外壓力。如果變換壓力過快或咽鼓管功能失調,便可發病。
預防:嚴格限止氣體的攝取常可防止明顯的氣泡形成。如將潛水的深度和時間限制在上升時不需要減壓停頓的范圍內[無壓縮(無停頓)限止],或使用美國海軍潛水手冊或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潛水手冊中的空氣壓縮表,這類空氣壓縮表指明正常允許惰性氣體無害泄漏的上升方式。若潛水者能適當地保持在無停頓限止內或能按空氣減壓表規定的執行,則很少會發生減壓病。但潛水者對深度,時間和減壓過程的理解不一定可靠,很多潛水者不正確地認為潛水表中的安全范圍很廣,因此不必精確地按表中規定執行。潛水者攜帶的新的無停頓限止規定表和減壓微型計算機雖有較大的安全范圍,但它們也可能用錯。潛水者應小心遵守無停頓的深度和時間限止,按規定的速率上升,并在約5m深處作一次數分鐘的安全停頓。幾乎沒有減壓表對女性或老年潛水者的適用性進行過測試,故這類人使用減壓表時要特別小心。
反復潛水可引起減壓病,因為每次潛水后還有過剩的惰性氣體留在人體內,過剩惰性氣體的量隨著潛水次數而增加。如果先后兩次潛水之間的間隔不到12小時,必須使用反復潛水表。
潛水后在高海拔潛水或飛行,需要特別小心。潛水后,在去高海拔處以前應在地面度過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