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險船舶緊急救援措施
① 施工作業船舶在施工水域內或作業工程中出現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向項目部緊急救援領導小組和附近作業船舶發出求救信號,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實施自救。
② 作業船舶在調遷和運輸船舶在運輸途中遇險,應立即與附近船舶、當地緊急救援機構和項目部取得聯系,并采取措施自救。
③ 項目部緊急救援領導小組在接到求救信號后,應立即報告指揮部并標示遇險船舶所處地點,向各救援隊和附近作業點發出救援指令。各緊急救援隊和附近作業點在接到緊急救援指令后,應立即行動趕赴出事地點,實施緊急救助。
④ 所有船舶均應根據自身船況、作業特點、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制訂緊急自救計劃和人員救生計劃,確保救生設施、設備完好,救生通道暢通,至少有2條相互獨立的救生通道。遇到險情后應積極采取措施自救。
⑤受損船只視情況而拖往附近碼頭修復,若有受傷人員則及時送往就近醫院進行醫治。
2.落水人員及傷員緊急救援措施
① 所有施工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項目部的各項安全制度,按規定佩帶安全帽、救生衣、安全帶,增加自我保護意識,各作業點(船舶)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確保措施到位,安全可靠。
② 項目部應制訂嚴格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作業指導書、操作規程,所有作業人員均需定期進行安全作業培訓,并嚴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③ 每各作業點和船舶均需按規定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急救設施。
④ 當出現人員落水和工傷事故后,應立即進行自救,并與項目部起得聯系,通報事故基本情況,以便做出正確救援措施。項目部緊急救援領導小組在接到求救信號后,應立即對事故等級和嚴重程度做出正確判斷,采取最為有效的救助措施施救。
⑤各工程船舶除按常規情況配置救生設備外,均要求增設救生筏1~2只。
⑥進場后與上海救撈局寧波救助站建立緊密聯系,若遇到重大險情時,立即向其尋求救助,必要時,
⑦與附近醫院建立緊密聯系,作為工傷人員急救定點醫療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