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核事故
核電廠或其他核設施中很少發生的嚴重偏離運行工況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可能或已經失去應有的控制,放射性物質向外釋放,使環境中的放射性達到不可接受的水平。
2、已經發生的核事故有哪些?
(1)三里島核事故
1979年3月28日,美國三里島核電站發生了堆芯熔毀的嚴重事故,然而事故對環境和居民都沒有造成危害和傷亡,也沒有發現明顯的放射性影響。電站下游的兩個不同地點采集的河水樣品中,沒有檢測到任何放射性。在152個空氣樣品中,只有8個樣品發現有放射性碘,只占居民允許濃度的四分之一。在147各土壤樣品和3公里范圍內的171各植物樣品中均未查處放射性碘。但是,三里島事故卻對公眾心理造成了嚴重的損傷,由于少量人員的撤離使得周圍居民人心恐慌而自發撤離,造成了交通事故等次生損害,同時廣大公眾對核電站的安全性開始懷疑。
(2)切爾諾貝利核電站
如果說1979年美國三里島核電站事故引起了美國輿論的嘩然,那么,1986年的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發生的事故,則震動了世界,其后果幾乎影響到整個國際能源屆。
切爾諾貝利核電站是采用前蘇聯獨有的石墨沸水反應堆,用石墨做慢化劑,用沸騰清水做冷卻劑。事故導致堆芯熔毀,石墨徹底燃燒,大量放射性物質外泄,事故發生后3個月因輻射導致28名核電站工作人員死亡,并導致1986年總共約有116000人從該反應堆周圍地區撤離出來。在事故后,外泄的放射性物質主要是惰性氣體和碘、銫等揮發性裂變產物,這些放射性塵埃在1-2周內即消失。事故致使臨近蘇聯的芬蘭、瑞典、波蘭等國空氣中的輻照水平增高,但只相當于年最大允許值的百分之幾。代之切爾諾貝利核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員嚴重違反操作規定,但造成這樣嚴重后果的根本原因在于反應堆設計上存在嚴重缺陷,它在低功率的水平下運行時具有不穩定性,沒有采用國際上通用的堅固耐壓安全殼,安全文化素養差也是導致事故的根本原因之一。
(3)日本福島核事故
2011年3月11日,日本發生9.0級特大地震災害,并引發海嘯。地震后核電站安全停堆,但巨大的海嘯摧毀了核電站的冷卻系統,導致福島核電站發生核泄露,日本最后定級為7級核事故。日本福島核電站于上個世紀70年代投入使用,已經到了退役的年齡。核電站采用的沸水堆,只有一個密封壓力容器,沒有安全殼,缺少一道有效防護屏障。世界上60%的核電站采用的沸水堆設計,而且運行記錄良好。日本福島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外部自然災害大大超過了預訂的設計防災標準。
我國核電站不會發生切爾諾貝利核電站那樣的事故,這是因為選用的反應堆堆型和特性不同,我國核電廠萬一失控或者發生故障,反應堆自動停堆,具有固有安全特性,能限制功率突增,同時我國核電廠多數采用壓水堆,有很厚的鋼筋混凝土安全殼(壁厚1米左右),內襯密封鋼板,即使反應堆出事故,安全殼也能將放射性物質包容起來,防止向環境的泄露。
3、什么是核事故應急?
核應急是針對核電廠或者其他核設施可能發生或者已發生的核事故情況,為了遏制事故的發生,或減緩事故的擴大程度和減輕事故的后果,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總和。
4、什么是應急隱蔽?
應急隱蔽是指在應急響應時,人們停留在或者進入室內,關閉門窗及通風系統,再采取建議的個人防護措施,以減少漁煙中放射性物質的吸入的內照射和外照射,并減少來自放射性沉積物的外照射。公眾接到隱蔽通知后應按照就近隱蔽的原則,迅速進入密封性好的建筑物內并且關閉門窗,關掉換氣扇、空調等,防止外面空氣進入室內。同時應戴上口罩、用濕毛巾等掩住口鼻,尤其要注意在核電站下風向是,不要向逆風方向行走,以盡量減少進入體內的放射性微塵,在隱蔽狀態下,應當食用家中的食物,不要使用室外可能已經收到污染的食物。
5、什么是應急撤離?
應急撤離是指在應急響應是,迅速組織應當進行撤離的某區域范圍內的公眾暫時撤離該地區,以避免或減少來自煙羽和地面沉積的外照射、吸入內照射對人體產生的危害。應急撤離是一種代價和風險較大、實施比較困難的防護措施,撤離的范圍是根據核事故放射性物質外泄程度,也可能是羽煙應急計劃區內區的部分區域,也有可能是內區的全部區域,特殊情況下會超出內區區域。
公眾接到撤離通知后應做到:
(1)做好撤離準備工作,如攜帶少量的生活必需品和貴重物品;
(2)關掉電器設備和自來水、煤氣(液化氣),鎖好門窗;
(3)提醒、幫助鄰近的老弱病殘人員:
(4)相信政府、不要聽信謠言;
(5)服從現場指揮,有組織、有秩序的撤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