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料引起的火災、爆炸危險
本項目廠房檢修過程中用到少量乙醇、丙酮兩種危險化學品,用于設備的擦拭和銹跡去除;螺栓拉伸機中的液壓系統使用液壓油,檢修過程中需檢測液壓系統,必要時需補充液壓油;研磨操作過程中使用的研磨膏成份中含潤滑油。此四種物質均為易燃物質,其蒸汽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可引起燃燒爆炸危險。乙醇、丙酮的理化特性見附表1、附表2,本項目廠房實際最大用量為乙醇5L,丙酮10L。
2. 壓力容器爆炸危險
本項目廠房焊接操作區使用高壓氣瓶盛裝氬氣,用于氬弧焊時提供氬氣。上述高壓氣瓶屬于壓力容器,如果設計、制造有缺陷,或機械損傷、腐蝕、使用不當,長期失修、沒有定期檢查、超出使用年限等;設備儀表可靠性降低,安全閥失效,壓力得不到控制,有發生爆炸或爆裂的可能性。
3.電氣系統火災爆炸事故
意外雷擊、誤操作、短路等都可能導致電氣設備火災事故。配電室、動力及照明線路、電子監控儀器等電氣設備,若產品質量不合格、絕緣老化、長期過負荷、散熱不良等也可能引起電氣設備、電線、電纜過熱短路或接地故障而發生火災。
本項目新建廠房電氣設計中,地下一層配電間設置兩臺干式變壓器,同時進行了相應的電氣線路及配電箱等配套建設。如相應設備產品不合格、場所私自亂接電線、用電負荷過大等情況,可引發電氣火災。
4.電焊引發火災事故
本項目檢修廠房一層設焊接操作區。由于焊接過程中會產生電弧或明火,場所內有易燃物品時,極易引發火災;高處焊接作業時,如缺乏隔離擋板,焊接過程中的火星飛濺可引燃臨近物質產生火災事故。
5.雷擊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由于直擊雷放電、雷電感應、雷電波侵入、雷電流轉化的高溫、沖擊電壓擊穿電氣設備絕緣而短路,可能引起爆炸、火災、事故停電或設備、設施的毀壞等事故的發生。本項目雷電引發的火災爆炸危險主要存在于地下一層變配電電間及各場所配電箱等處,如局部相應的保護接地故障可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導致設備、設施毀損或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