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防治
作業人員每天連續接觸噪聲時間達到或者超過8h的,噪聲聲級限值為85dB(A)。每天接觸噪聲時間不足8h的,可以根據實際接觸噪聲的時間,按照接觸噪聲時間減半、噪聲聲級限值增加3dB(A)的原則確定其聲級限值。
每半年至少監測1次噪聲。井工煤礦噪聲監測點應當布置在主要通風機、空氣壓縮機、局部通風機、采煤機、掘進機、風動鑿巖機、破碎機、主水泵等設備使用地點。
露天煤礦噪聲監測點應當布置在鉆機、挖掘機、破碎機等設備使用地點。
應當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消聲、吸聲、減振、減少接觸時間等措施降低噪聲危害。
熱害防治
當采掘工作面空氣溫度超過26℃、機電設備硐室超過30℃時,必須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并給予高溫保健待遇。
當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超過30℃、機電設備硐室超過34℃時,必須停止作業。
新建、改擴建礦井設計時,必須進行礦井風溫預測計算,超溫地點必須有降溫設施。
有熱害的井工煤礦應當采取通風等非機械制冷降溫措施。無法達到環境溫度要求時,應當采用機械制冷降溫措施。